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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 |
为了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明确生产厂家与用户的责任,现将装载机包修范围及原则作如下规定:
一、服务承诺:
1、在保修期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如需现场解决,
200公里内24小时到位,200公里以外48小时到位(交通不变、无手机信号地区除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作到问
题不解决,技术服务人员不撤离。
2、超出本公司规定的保修期的,我们公司可为用户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保修范围
1、保修期限:用户接车之日的六个月时间之内。
2、蒙凌公司售后服务部及公司设在全国各地的特约维修中心均可受理本公司的维修服务,用户可凭《保修证
书》就近选择特约维修中心办理维修服务手续。
3、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经售后服务部或特约维修中心鉴定,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零部件,由技术服务
人员免费修理,无法修复的免费更换。
4、监视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使用装载机前应仔细阅读《使用维护说明书》,了解
装载机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知识。日常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保养纪录。
5、发动机、双变的保修范围按照原生产厂的规定;
6、因质量或服务产生纠纷时,应到产品厂家所在地或约定第三地仲裁。
三、保修规定:
(一)、保修原则:
1、由于产品设计、制造质量引起的故障,给予免费保修;
2、保修服务以修为主,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则更换相应部件;
3、在保养和维修过程中更换或增补的油料由用户自行负责;
4、随即备件作为保修期内易损件,在维修服务使用完后不再增补;
5、服务过程中,用户有义务提供场地、起重设备、工具及人员协助;
6、除维修费用和损坏零配件外,本公司不在接受因机器故障而造成的任何连带损失费用的赔偿。
(二)、非免费保修责任范围
1、没有《保修证书》、《合格证》或《合格证》上的整机编号、发动机编号与机器不符;
2、未经生产厂同意用户擅自进行维修或对机器改装而引发的故障;
3、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或保养不善而引发的故障;
4、由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或带病工作造成故障扩大部分;
5、拒绝或阻止主动服务对产品进行正常检查保养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损坏或以外事故造成的机器故障;
7、拒绝或阻止维修人员对故障的必要检查和维修或维修更换下的旧件不归还服务单位返还本公司;
8、以下零(部)件不属于保修范围:
1)低值件和易耗件,如垫片、密封圈、各种滤清元件等;
2)仪表、灯泡及电器元件;
3)磨损件,如铲齿、铲刃板、轮胎、刹车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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